正处级干部为买卖房产“假离婚” 5月16日,中国纪检监察报刊文《通过“假离婚”方式买卖房产以少缴纳税款行为应如何定性处理》,介绍了某省某局正处级党员干部张某为在换购住房过程中少缴纳税款,张某与其妻商定先办理离婚手续,待换购完成后再办理复婚手续。 文章指出,张某的行为不仅违背了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而且还侵害了国家利益,造成国家税收损失,根据《党纪处分条例》规定,相关党组织应对其作出诫勉谈话的处理。 安徽一官员听闻被查假离婚转移财产 此前,媒体曾报道称,安徽某官员听闻自己被调查借假离婚转移财产。面对省纪委巡视组,安徽省含山县招商局原局长吴某某没有主动坦白,而是和妻子假离婚转移财产,并把受贿得来的金银首饰埋在院子里。据悉,一审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吴某某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8万元。 2013年,吴某某听闻自己被调查,开始寝食难安。纪检干部出身的他没有选择主动向组织坦白,而是选择与妻子张某某一起到民政部门办理了假离婚,把财产转移到妻子名下,并把受贿得来的购物卡、金银首饰等赃物埋在了自家的院子里,把收受的名贵白酒都转移到了亲属家。 法院审理查明,吴某某在担任含山县经信委副主任,含山县招商局副局长、局长期间,收受相关业务单位人员所送贿赂款物共计166428元。 用假离婚、假结婚的手段骗取生育证 早在2011年,网友“高成本”在南通一知名论坛发帖称,南通建设局干部曹华通过假离婚、假结婚超生二胎。被揭发后全局干部被扣发年终考评奖,而当事人曹华却没有受到任何处分,反而从办事员提升为副处长。 “她是2006年生的二胎,2008年被群众举报,我们对此事已做出调查处理,征收了多生一胎的社会抚养费。”南通市计生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该部门接到举报后,经调查认定曹华是采取不正当手段骗取生育证的。 据南通市计生委有关负责人透露,该部门接到举报后调查发现,曹华和丈夫曾生育一女儿,2006年曹华再次怀孕。曹华怀孕后,为了能将孩子生下,和丈夫办了离婚手续,然后与通州区一位未婚男子领取了结婚证,并申领了生育证。“二婚”的曹华依旧是和“前夫”在一起生活,待生下第二胎女儿后,曹华在过了哺乳期和通州“丈夫”便办理了离婚手续,又和“前夫”成了合法夫妻。 南通市计生委有关负责人说,发现曹华采取不正当手段骗取生育证后,通州计生部门发出了撤销生育证的决定书,但曹华依旧认为该生育证是合法领取,并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结果,曹华的诉讼被法院驳回。曹华不服,又向南通中院提起了诉讼,后来她自己撤诉了。” 某公务人员为女儿办升学宴假离婚 陈春林,男,2000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7起在重庆巫山县高唐街道办信访科工作
官员都为啥假离婚?买卖房产、超生、办升学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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