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 网站首页
  • 国内
  • 国际
  • 产业
  • 宏观
  • 公司
  • 体育
  • 评论
  • 人物
  • 投资理财
  • 深交所联合中国结算发布H股“全流通”试点业务细则

    发布时间: 2019-03-29首页:主页 > 国内 > 阅读()

    深交所网站消息,4月20日,中国结算和深交所联合发布了《H股“全流通”试点业务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并于当日起施行。 H股“全流通”是境外(主要是香港)上市公司相关股东所持的在境内登记、无法在境外上市流通的股份,转登记至境外市场后,相应持有人通过中国结算在境外市场买卖该公司股份的相关安排。试点初期,先实现投资者减持卖出的功能。此次试点工作是加快推进新时代资本市场改革开放,深化境外上市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将进一步优化境内企业境外上市融资环境,对支持香港融入国家发展大局,促进香港金融市场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实施细则》是规范H股“全流通”试点登记存管、交易结算业务的基础性规则,包括总则、账户安排、跨境转登记、存管和持有明细维护、交易委托与指令传递、清算交收、名义持有人服务、风险管理和附则共9章,共46条。登记存管上,试点股份完成跨境转登记后,在境外以中国结算的名义记载于香港结算账户系统,在境内通过H股“全流通”专用账户实现试点股份的承载和明细维护;交易结算上,投资者通过境内提交相关股份卖出委托指令,最终在香港联交所实现对试点股份的减持,获得的港币划入其按外汇管理要求开立的专用资金账户。 下一步,中国结算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统一部署,在《实施细则》的框架下,进一步发布H股“全流通”试点业务指南,并联合深交所对相关参与方进行指导,共同稳妥有序推进试点准备工作,切实保障相关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H股“全流通”试点平稳落地、稳健运行。 .证.券.时.报.网

    特别声明: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造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广告
    广告

    网站首页 - 国内 - 国际 - 产业 - 宏观 - 公司 - 体育 - 评论 - 人物 - 投资理财

    本站不良内容举报联系客服QQ:123456789 官方微信:15689895656 服务热线:400-123-4567

    未经本站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110报警服务 中国互联网协会 经营性网站备案信息 中国文明网传播文明

    Copyright © 2002-2017 时间财经 版权所有 Power by DedeC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