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续一审稿侧重投资促进和投资保护的基调,增加外商投资并购反垄断审查的条款,备受争议的地方可在法定权限内制定外商投资促进政策条款,并未修改 【天天财经】(记者 张娱)第一次审议后仅一个月,《外商投资法(草案)》迎来第二次审议。1月29日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上,审议外商投资法草案是重要议程。 与一审稿相比,二审稿在侧重投资促进和投资保护的同时,更加强调内外资一致原则。 二审稿将一审稿中“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国家支持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同等适用于外商投资企业”的规定,修改为“外商投资企业依法同等适用国家支持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同时,将一审稿中有给予外资超国民待遇的之嫌的 “采取优惠措施,鼓励和引导外国投资者在特定行业、领域、地区投资”,修改为“鼓励和引导外国投资者在特定行业、领域、地区投资,并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给予优惠措施”。
外商投资法二审 更加强调内外资一致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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