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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韩国法院拒绝逮捕三星“太子”

    发布时间: 2019-03-29首页:主页 > 宏观 > 阅读()

    韩国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周四驳回了三星“太子”李在镕的逮捕令提请,决定不予逮捕,三星公司总算是舒了一口气。在评估了当下获得的内容和调查程序后,当下很难确认逮捕的必要和可持续性。 韩国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周四驳回了三星“太子”李在镕的逮捕令提请,决定不予逮捕,三星公司总算是舒了一口气。 法官在声明中指出,现在逮捕是不必要的: 在评估了当下获得的内容和调查程序后,当下很难确认逮捕的必要和可持续性。 此前韩联社报道称,韩国独立检查组1月12日传唤了48岁的李在镕,全面调查其是否以向“亲信门”主角崔顺实方面行贿来谋取利益。调查长达22个小时。调查结束后,李在镕未接受任何采访即乘车离开。 1月16日,韩国检方向法院申请对三星集团实际掌门人李在镕的逮捕令,罪名是行贿和挪用公款。韩国检方称,李在镕曾向朴槿惠的“闺蜜”崔顺实行贿430亿韩元(约合人民币2.5亿元),以换取政府支持2015年三星旗下两家子公司的合并。 韩国独立检察官称,三星集团领导人李在镕指示向崔顺实行贿,掌握朴槿惠与崔顺实共享利益的证据。 三星此前承认,与由崔顺实掌控的德国一家当地法人签署规模达220亿韩元(约合人民币1.28亿元)的咨询合同,并向该公司汇款35亿韩元等的行为。也承认确实向崔顺实和其外甥女张某成立的韩国冬季体育英才中心提供16亿多韩元,向崔顺实操纵的Mir基金会和K Sports基金会出资204亿韩元。 但李在镕否认了通过向崔顺实提供资金,从而获得政府对三星物产与第一毛织合并的支持的指控。他此前在接受调查时强调,三星方面因朴槿惠施压,不得不向崔顺实提供资金支持,三星并未从中获利,而是“受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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