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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再评人民人寿假保单案:绝望的留守农民

    发布时间: 2019-03-29首页:主页 > 宏观 > 阅读()

    2016年9月,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淄博中心支公司桓台营销服务部(以下简称人民人寿)曝出巨额“假保单”案,笔者针对该案件的评论文章《评人民人寿假保单案:被刑拘的农民与失控的农村保险市场》发出后,人民人寿给予了官方回应。  人民人寿在发给媒体的《专项舆情沟通函》和相关律师函中表示:涉案人员为其公司“代理人员,非我公司员工”;并称追讨保费的农民“围堵我公司及其他金融机构,影响金融机构正常经营”,(被有关部门)“依法对挑头闹事者采取强制行政措施”;同时,人民人寿还回应道“我们公司也是受害者,我们公司没有义务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对于稍有分辨能力的读者,人民人寿给出的第一个观点不攻自破;人民人寿第二个观点,与当事农民提供的桓台县公安局《拘留通知书》桓公(少)拘通字【2016】00033号、桓台县公安局《取保候审决定书》桓公(少)取保字【2016】00030号明显不符,有待人民人寿进一步提供相关材料进行证明。 至于人民人寿第三个观点“公司没有义务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就非常值得商榷了!保险公司工作人员通过假保单来进行诈骗,即使是个人行为,而非公司行为,保险公司也不能完全排除其民事赔偿责任,这在以往的法院公开判决中,有大量的类似案件。而自2006年以来,数起假保单诈骗案的最终处理结果,保险公司和当事机构均承担了民事赔偿责任。因此,人民人寿如此表示“与我无关”,似乎有点操之过急。  至于在桓台假保单案中,人民人寿是否应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我们以后再探讨。更值得关注的是,被人民人寿轻描淡写且自觉冤屈的“临时工诈骗案件”,受骗农民的生存状况如何?假保单案对当事农民究竟造成了多大损失和伤害,才会逼迫老实勤苦的农民去“挑头闹事”呢?  患病却不敢住院的被骗农民  根据公开报道,受害农民之一,淄博市桓台县索镇孟家村的李翠霞今年62岁,她购买了12万元的“假保单”,李翠霞老公张经涛今年64岁,患有肝腹水等多种疾病,已丧失劳动能力。夫妇俩还有一个18岁的儿子正在念大学,家里就靠着李翠霞在建筑工地打工支撑生活。  为了省钱,即使得了肝腹水,张经涛也舍不得到医院看病,就买点药片在家里吃。出事后,丈夫不吃不喝,精神呆滞。李翠霞每天3点起床出门打工,晚上9点回家,辛辛苦苦攒了一辈子的12万,被套进了“假保单”案中。  不仅是李翠霞,孟家村中此案被骗受害农民大部分在60岁以上,少部分也超过50岁,中老年农民占比超过90%,而且绝大部分农民文化水平较低,甚至有部分文盲。  根据淄博市统计局2014年底的公开信息,桓台县农村富余劳动力多,就业难度大。根据抽样调查资料分析,桓台县15.9%的农村富余劳动力文化程序在初中以下,没有接受过任何职业培训,年龄偏大,一无技术,二无知识,主要靠出卖体力进城务工,如建筑小工、搬运工、清洁工等,打工赚钱难度大。二是观念落后,怕冒风险,缺乏创业精神。相当部分农民思想观念保守,小农意识根深蒂固,不愿意放弃耕地,小富即安,宁愿在家种田不愿外出打工。  而人民人寿桓台假保单案的受害群体恰恰符合这几个特征:文化水平较低,年龄偏大,怕冒风险、风险成熟度低。  根据公开信息,2010年,中国人民人寿开始发力农村保险市场,启动“村村人保人”工程,目标是每一个村都有“人民人寿”的人。2011年人民人寿桓台营销部农网经理陈某(2016年9月27日投案自首,已被刑事拘留)来到孟家村,找到威望很高的银行储蓄代办员付某某。由于人民人寿工作人员多次邀请和反复游说,付某某开始帮助陈某在孟家村推销保险。  从事银行储蓄代办员多年的付某某在村里有很高的威望,人民人寿的保险业务员从2012年起就经常到村里宣传其保险产品的“好处”,并且,据当事村民反映,2015年,付某某还受到人民人寿公司的表彰,并以旅游作为奖励之一,很多村民还看到了付某某当时旅游的合影留念。 正是这一系列的因素,让孟家村本来谨小慎微、很怕冒风险的农民,把毕生积蓄套进了“假保单”案。  入不敷出的受害家庭 根据淄博市统计局的公开信息,2014年1-3季度,桓台县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为10994.03元,占现金收入比重高达77.3%;家庭经营收入1769.09元,占现金收入的比重为12.5%;财产性收入为249.20元,占现金收入的比重为1.8%;转移性收入1192.45元,占现金收入的比重为8.4%。  孟家村“假保单”案被骗受害农民,绝大多数没有工资收入,所以收入主要来自于三块:家庭经营性收入2358.79元(折合)、政府发的养老金1020元、子女孝顺的养老钱。根据该统计信息,桓台县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年支出为8173.84元(折合),微薄收入扣除全年生活开支后,很难有余钱。他们存几千元,甚至比别人存几十万还要难!  我们再以53岁的孟家村受骗农民魏秀琴(化名)为例,窥测下当地农村家庭收支情况。  家庭收入:   1、打工(工资)收入:魏秀琴隐瞒年龄到建筑工地打小工(超过50岁,建筑工地担心出事情,就不要了),一个月2000多元,每年可以干7-8个月。老公身体有病,不能出去干活,所以无收入,正常情况下,每年收入约15000元;   2、家庭经营收入:2358.79元(官方统计数据)   3、养老金:现在还没有,要到60岁政府才发放,2015年前是85元/月;2016年开始是100元/月;   家庭支出:   1、家庭消费支出:8173.84元(官方统计数据)   2、教育经费:一个孩子上高中、一个孩子上大学,一年至少16000元;   3、看病:只有一个新农合,没有大病医疗。以前门诊可以报,现在无法报。(有病)一般都不敢去医院,吃个药片就挺过去了,只要住院动辄就要几千元。  一桩“突如其来”的假保单案,一个个雪上加霜的受害农村家庭。面对假保单案受害农民,人民人寿是否应该承担该案的民事赔偿责任?受害农民应该如何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监管部门该如何反思?又该如何作为?请继续关注保险实务专家、鲜豹网创始人潘浩的人民人寿山东桓台假保单案系列评论文章。(本评论文章作者为保险实务专家、鲜豹网创始人潘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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