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3-29 | 栏目:宏观 | 点击:次
将参考大多数国家的一些共性制度性安排,也会从中国实际出发,合并整合相关的一些税种,合理降低房地产建设、交易环节的税费负担 2018年3月7日,北京,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新闻中心在梅地亚中心多功能厅举行记者会,财政部副部长史耀斌回答中外记者提问。图/视觉中国 【天天财经】(记者 王晓霞)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财政部副部长史耀斌表示,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财政部和其他相关部门正在共同起草和完善房地产税立法,目前正在设计完善、进行论证和听取意见阶段。 史耀斌3月7日在全国两会记者会上称,房地产税立法的总体思路是立法现行、充分授权、分布实施,。 中国目前还没有普遍实施的房地产税制度,2011年起上海、重庆开展了房产税试点,积累了一些经验。史耀斌称,中国在房地产税立法中,会参考大多数国家都有的一些共性制度性安排,同时也会从中国实际出发,比如合并整合相关的一些税种,合理降低房地产在建设、交易环节的税费负担,使得房地产税制度更加合理、更加公平,既起到筹集财政收入的作用,又能起到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的积极效应。 史耀斌表示,房地产税最早起源于欧洲,是大多数国家普遍采用的税收制度,主要目的是调节税收分配,特别是个人财富的集聚,,起到促进社会公平的作用。同时,筹集财政收入,用来满足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需求。 他称,全世界房地产税大致有四个共性制度安排。一是所有的工商业住房和个人住房都按照评估值来征税。二是所有国家的房地产税制度安排都有一些税收优惠,比如可以作出一定的扣除标准,或者是对一些困难的家庭、低收入家庭、特殊困难群体给予一定的税收减免等。三是各国房地产税都属于地方税,收入归属地方政府,满足地方教育、治安和其他一些公共基础设施的提供等。四是房地产税税基确定非常复杂,需要建立完备的税收征管模式,才能够使房地产税征得到、征得公平。。 了解更多房地产税改革、立法信息,请阅读: